项目名称
于洪区家具园片区内涝防治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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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于洪区家具园片区内涝防治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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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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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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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联系人
陈光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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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com 点击查看
中标候选人附件
点击下载 https://www.****.gov.cn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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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98/p81RkJ4BLRKCxEZf4PV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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