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常态化工作,有效提升辖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昆明市公安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国家安全宣传服务(属目录内A1502项,公共公益宣传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宣传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
三、主要内容
选取一家具备专业活动策划能力的公司,重点聚焦“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提供完整的活动策划组织服务。一是场景布置方面,整体设计风格紧扣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主题,合理规划宣传展示区、互动体验区、咨询台等功能区域;二是国家安全宣传资料制作,建立严格的政治审核与内容校对机制,确保所有对外发布的图文资料、展示内容等要素准确无误,导向正确。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3万元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技术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覆盖面广、参与度高、社会反响好,高质量完成既定宣传任务,达到提升公众国家安全意识的预期目标。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各单位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该项目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昆明市公安局拟按照内控及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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