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楼、学生宿舍项目配套设备设施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社〔2024〕1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云阳江口中学校,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城市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设备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云阳江口中学校园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括空调设备、宿舍家具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3205628.66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供货(设计、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以及税金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云阳江口中学校园内
2.6 交货期:9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6年8月1 日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 制造商
☑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空调设备(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货物家具(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单位提供)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所投空调设备,货物家具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空调设备(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货物家具((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单位提供)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招 标 人: | ****城市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麒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道****号77****大厦 | 地 址: | ****路****号67a幢门市8 |
| 邮 编: | 404500 | 邮 编: | 404500 |
| 项目负责人: | 邓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张老师 |
| 电 话: | 199****4782 | 电 话: | 186****1984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99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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