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903104705-236108
二、合同名称:鹤岗市公安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9-230401-105262
四、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岗市公安局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155****0917
供应商(乙方):向****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45委5组(****楼下)
联系方式:159****5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维修材料费用折扣 | 1(批) | ¥180,000.00 | ¥180,000.00 | 一、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 1、负责鹤岗市公安局所有115辆车辆的定期维修、保养及特殊故障处理。保障车辆发动机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定期检查机油、防冻液、刹车油、助力油等影响发动机因素的项目,底盘电器应定期由专业技师检查,如发现问题和特殊故障及时处理。 2、维修保养项目包含机油,机油滤,空气滤,空调滤,变速箱油,刹车油,驱动箱油、电瓶,玻璃、玻璃水,防冻液、轮胎、刹车盘、清洗喷油嘴、动平衡、钣金修复、喷漆、汽车横向产品、汽车内外部装饰(汽车玻璃贴膜、脚垫、椅垫等)、汽车内部清洁、汽车大灯、火花塞、雨刷器、警灯、警用标识等车辆所有配件。 3、保证维修期限内对于采购单位所有车辆悬挂系统、发动机系统、变速箱系统、冷却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空调系统、燃油系统、驱动系统、电气系统、电控系统、安全系统、润滑系统等全面维修保养,更换配件必须是维修车型全新配件。 4、对于车辆发动机、变速箱有故障的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及时总成大修,保证所有车辆维修后保证达到国家标准出厂状态。 5、对于车辆钣金和漆面有损伤的进行无痕修复或全面喷漆处理,达到漆面美观、钣金良好。 6、对于年检车辆进行达标维修,确保年检合格。 7、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保证提供的油品及配件为全新正品。 8、质量保证,要求大修质保期为1年或365天,小修质保期为3个月或90天。大修7天内完工,小修3天内完工,保养3小时内完工,倒胎1小时内完工。在维修车辆保质期内,重复维修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采购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用同车同型号的全新配件,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是以次充好,不得以旧顶新,供应商应提供受损件、更换件照片或影音资料存入车辆档案中。 9、提供救援应急:包含设立24小时道路救援服务,遇到紧急故障保证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不需要更换备件的应在12小时内解除故障保证车辆正常运行,需要更换备件时应在24小时内解除故障保证车辆正常运行;设立24小时免费拖车服务,车辆发生故障时保证在1小时内将车辆拖运至修配车间。 二、供应商具备条件: 1、企业资质: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资质,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详细参数见附件) |
| 2 | 维修工时费用折扣 | 1(批) | ¥68,000.00 | ¥68,000.00 | 负责鹤岗市公安局所有115辆车辆的定期维修、保养及特殊故障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工时费(完成维修、保养及特殊故障处理作业对应的人工、设备损耗、工装、技术诊断、管理等综合费用)。因维修工艺、工时操作不当造成故障返工,不得重复计取工时费。 |
合同金额: 2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7日至2027年07月08日
履约地点:鹤岗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30e8c0760805868b8d63e52dc1cc3452.pdf
纸质合同.pdf
鹤岗市公安局
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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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530/gwYfe6ABLRKCxEZf6qE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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