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中心
-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0 11:00:00
- 项目预算(元):205600.00
-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中心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 小微企业优惠率(%): 15.00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3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
-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轿车 | 公务用车 |
2026款 大众速腾
|
S 1.5L自动精英版
|
辆 | 2 | 否 | 是 | 是 | 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 长*宽*高(mm):4702*1815*1484 排量(mL):1498 颜色:白色 整车质保:三年或10万公里 轴距(mm):2688 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后悬架类型:扭力梁式非独立悬架 轮胎规格:205/55 R16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前/后排侧气囊;前/后排头部气囊(气帘),ABS防抱死,胎压报*,自动驻车,上坡辅助,后驻车雷达,倒车影像,4个超声波雷达,全速自适应巡航,L2辅助驾驶,倒车车侧预*系统,车道保持辅助系统,道路交通标识识别,铝合金轮毂,遥控钥匙, LED大灯,电动调节,电动折叠,后视镜加热,倒车自动下翻,锁车自动折叠,12.9英寸中控屏幕,10.25英寸液晶仪表,仿皮座椅。需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所供车辆来源合法合规,交货时提供拟供车辆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及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存档。 1.售后服务履约能力方面: (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品牌方在黑龙江省内售后维修站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2)供应商须自行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中标后由所投品牌方在黑龙江省内的授权维修站负责该车的全部质保、保养及召回服务。 2. 交付及验收标准方面: (1)交货时须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原件供验收,复印件留存归档。 (2)合同签订后当天交付车辆。所交付车辆里程表不高于10km。供应商须承诺车源由品牌厂家统一渠道供应,可完整录入厂家客户系统,保障全部原厂质保权益,不存在异地串购库存车、运损车等情形。 3. 人员配置方面: 参与交车培训的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关维修技术等级证书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此项作为中标后履约交付时的验收标准,不作为报价前资格条件)。 4.多家供应商报价时,采取就近原则购车。 5.***网点:中标经销商具备完善售后服务体制及原厂零配件供应能力,商品享受全国联保服务保障。销售方必须为厂家授权的经销商,且有汽车销售服务实体经营的品牌 4S店) 6.由于我单位用车需求紧急,需要供应商提供现货证明,比价结果公布后24小时内送货上门,否则不予签收,我方有权取消订单并追究后续责任 |
供应商报价详情
| 排名 | 是否成交 | 供应商名称 | 特殊标识 | 排名价(元) | 实际报价(元) | 小微企业生产 | 报价清单 |
终止理由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gov.cn)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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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530/d5Fva6ABMqitpwL5_K0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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