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家具餐厅桌椅及办公家具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公寓家具餐厅桌椅及办公家具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5031017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50310179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 伯特利伟业(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75.815000 | 177.914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 业绩 | 1、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家具采购、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2025.9.22 2、****公寓项目家具、深圳市前海天健置地发展有限公司、2025.4.16 3、华润电力(锡林郭勒)****公寓家具采购项目、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2023.11.14 4、马龙宿舍(二期)家具、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2023.7.12 5、****公寓二标段家具采购安装项目(三标段:万寿26#和龙兴15#、18#****公寓家具采购安装项目、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11.4 6、****公寓及青年宿舍家具采购工程、****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2023.3.15 7、北大荒南田翠园项目一期团购家具采购安装项目、海南北大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11.3 8、****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2023.8.25 9、城建集团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2.12.10 10、****楼家具采购项目、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中心、2025.6.6 11、一中西、商机厂租赁住房项目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1 标段、****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8.7 |
1、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唐山工务段 京唐、京滨家具采购、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工务段、2022年11月11日 2、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亦庄办公区专用家具采购项目、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2022年12月27日 3、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购置办公家具、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2022年12月5日 4、唐山忠德房地产开发有限****中心家具采购、唐山忠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2月14日 5、****楼****楼设备购置会议椅采购、北京小学、2023年9月20日 6、安贞医院开办费-办公家具购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2023年9月11日 7、中国****楼办公家具购置、***网络通信有限公司、2024年4月22日 8、准格尔旗教育发展基金会采购办公家具及学生课桌椅项目、准格尔旗教育发展基金会、2024年5月31日 9、盐城玖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盐城玖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7月3日 10、资产-新建校园保开学及扩学位设备采购第八包、北京市顺****中心、2024年12月11日 11、安贞医院开办费第二批办公家具合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2024年9月12日 12、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楼****公寓家具采购项目、北京燕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8日 13、北京****公寓家具采购项目、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7月11日 14、北京物资学院(****公寓改建配套家具购置)、北京物资学院、2025年7月27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50310179001 |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任亦楷 电话:0471-***1780
邮箱:20****@****.****.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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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523/i8oYuZoBg7S5K-63uNh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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