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ZHZB20260912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6年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第二批)已经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2602-220174-04-05-545079,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超长期特别国债93.46%,企业自筹6.54%,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第二批)。
2.2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3项目规模:主要对汽开区108部老旧电梯更新进行旧梯拆除,新梯安装,涉及8****小区。
2.4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原有电梯全套设备拆除作业,包含但不限于轿厢、层门、曳引机、控制柜、导轨、钢丝绳等所有设施设备;安装新电梯包括,采购全新原厂正品整套电梯设备,负责设备运输、卸货、现场保管、就位安装及所有设备调试运行工作,配套完成底坑及机房防水、孔洞封堵、预埋固定、零星土建修补、现场装饰复原等配套施工。负责整理全套设备出厂技术资料及施工资料,完成进场报验、竣工资料编制与归档移交。全权对接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完成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对检测问题无条件免费整改复检,取得合法有效检验合格报告。全权负责办理电梯特种设备注册备案,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纸质+电子证照),完成设备合规公示及台账备案,确保项目合法合规交付使用。电梯数量及技术规格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交货期(计划工期):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新《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市监特设发〔2025〕52号文件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以下(1)及(2)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城***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2)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注:①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对于没有换证的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人员要求:
(1)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牵头人委派)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5)质量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有岗位证书;
(6)安全员1人:须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7)质量员1人:须具有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3业绩要求: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包含销售及安装)(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网” (http://****.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平台(网址:https://www.****.jl.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9月7日9时00分至2026年9月14日16时00***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平台***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或0512-****8016。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2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中心(****街****号)****楼【208】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平台》、《***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街****号
联系人:王天问
电 话:19504380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董中伟、李坤
电 话:173****5613
邮 箱:__****@****.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1734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__****@****.com
地址:****街****号****大厦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__****@****.com
地址:****街****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jl.cn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jl.cn,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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