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投标人资格条件、附件7及技术参数要求均取消原件备查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2 | 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2020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原件备查 |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2020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3 | 技术参数要求 | 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条件、附件7及技术参数要求均取消原件备查。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城北区教育局本级
地 址: 朝阳西路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 叶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0971-***7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心
地 址: ****路****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 周婧
项目联系方式: 0971-***084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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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桌凳讲台档案室设备招标文件 (三次) 定稿2.5更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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