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大渡口区2026年秋季房交会服务项目采购
采 购 方:****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9月
****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大渡口区2026年秋季房交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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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期限 (天) |
谈判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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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2026年秋季房交会服务项目采购 |
10 |
6 |
0 |
1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约10万元(含税)。
三、采购服务内容
负责从中标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含)期间,为房交会活动提供方案设计、展板制作、展位布置等工作,保障活动期间无工作性失误或损失。服务内容包括:
1.2026年9月16日前完成活动方案设计;
2.2026年9月18日前完成活动现场展位布置,展位布置包括但不限于完成12个4m*3m造型展间布置、租赁桌椅、租赁2个桁架、现场供电线路布置、安排活动现场安保人员巡视和值守;
3.12个造型展间包括11个宣传展间和1个咨询展间,均需布置相关装饰品。其中,每个宣传展间需设置黑胶喷绘(喷绘内容由房地产企业提供)和租赁2张直径不小于60cm的圆形桌、1张符合甲方要求的长桌和6把带装饰的椅子;咨询展间需租赁2张直径不小于60cm的圆形桌、1张符合甲方要求的长桌和6把带装饰的椅子。
- 因活动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购置和租赁费用、人工费用、运输费用、设计费用、税费等均需包含在方案报价内。
5.活动期间所需的水电由供应商解决。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营业执照服务范围包含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内容;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价,必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安装费、制作费、税费、设计费、人工费、运行维护费、运输费、装卸费、利润及风险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方不再补偿。
六、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com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相关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内容。
(二)谈判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3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城乡建设委员会(****路****号)102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9:30。
(五)谈判时间:2026年9月14日9:30
谈判地点:****城乡建设委员会(****路****号)七会议室。
(六)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本项目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或邮寄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www.****.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转包、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八、谈判保证金:无
九、付款方式
大渡口区2026年秋季房交会活动结束后按照财政支付审批流程支付100%费用。
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采购程序
(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
(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本项目无)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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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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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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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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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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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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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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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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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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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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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相关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署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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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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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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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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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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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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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十一、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人。
(二)本项目须进行第二次报价,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最低价成交。若供应商的第二次最低报价相同,该供应商须进行再次报价,以最低价成交。以此类推。
十二、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
(一)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
(四)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相关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五)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六)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方无法接受条件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三、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满足***平台开标条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办公室联系人、电话:刘老师023-****2670
采购地址:****路****号
附件: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中选,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6年 月 日
二、资格条件及其它
(一)营业执照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负责人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负责人名称)是(投标单位名称)的负责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电话(被授权人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投标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后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负责人证明
致:(采购人名称):
(负责人名称及身份证代码)是(投标单位名称)的负责人,(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签字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招标(或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招标人(或采购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五、响应文件
谈判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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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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