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阳投资集团2026-2028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采购
2、采购项目预算:1900000元.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发债企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发行债券企业的财务报告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通过自主招标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程序,确定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6-2028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并出具对应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一)、工作目标
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审计服务必须符合财政部门、证监会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
(二)、实施范围
1、审计服务:(1)对2026-2028年度金阳集团单体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提供各主体科目明细;(2)复核2027年1-3季度、2028年1-3季度、2029年1-3季度金阳集团每季度的单体和合并财务报表,复核母公司、合并口径科目明细;
2、债券服务:按债券发行(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融等)要求对2026-2028年财务数据进行审计,提供符合发债、评级需要的审计报告(具体要求根据发债、评级需要确定);在金阳集团债券发行过程中或后续披露时,会计师事务所按法律法规要求出具相关盖章证明文件、专项报告等;
3、为债券发行和年报审计提供财务、金融债券等相关专业咨询服务,每年至少两次针对公司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准确性、合理性并结合债券发行等资本市场和监管要求提出相应的服务方案;
4、在2027-2029年度,配合金阳集团发债及融资需要,对在我方审计期内披露的数据做好相关沟通和解释工作。
(三)、审计原则
符合现行政策法规的相关要求。
(四)、成果要求
要求成果文件(财务审计报告)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二、相关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功能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每年审计费用为中标金额的三分之一)。2026年度审计报告应当于2027年4月3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2027年度审计报告应当于2028年4月3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2028年度审计报告应当于2029年4月3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
五、服务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按年度支付。年度审计报告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该年度的审计费用。不计利息。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不予支付。
2、项目验收完成后,中标人需将全部纸质报告、电子文档成果移交给采购人。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含成本、利润、税金、专家评审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为本项目提供审计服务的专职人员的食宿由采购人承担,函证等资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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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393/9kwt0qABni4p5U9XJgC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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