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田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审的《田东县祥周镇甫好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8-451000-04-01-373077)位于田东县那拔镇六州村附近(地理坐标:东经107度10分24.289秒~107度11分14.790秒,北纬23度51分16.584秒~23度51分40.087秒),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为90600m2。项目规模为总装机容量10MW(直流侧装机总容量13.02MWp),共安装62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20440片、组串式逆变器35台、箱式变压器4台。每个方阵所发电能经35kV电缆接至35kV外输集电线路,再分别沿电缆壕沟直埋至距离2km的储能电站35kV配电装置室内。项目总投资6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0.9%。项目已于2025年4月10日取得我局《关于田东县祥周镇甫好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管字〔2025〕25号),因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同时新增敏感点,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主体工程:光伏阵列(共布置4个光伏方阵,采用20440块620Wp单晶硅N型双面双玻电池组件。运行方式采用固定倾角布置,安装倾斜角为17°,单个支架组件按2×14块竖向布置)、组串式逆变器(31台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4台196kW的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每个光伏发电方阵配置1台箱式升压变压器,共4台,其中3200kVA箱变2台,2500kVA箱变1台,1250kVA箱变1台,钢筋混凝土箱式基础)、集电线路(场区内配套35kV电缆接至光伏区外35kV集电线路至2km的储能站)。
辅助工程:利用现有乡村道路进行平整硬化,改造道路长度约0.7km,现有乡村道路宽度为3-4m,进行平整硬化后铺上30cm厚泥结碎石作为场区路面。
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和消防工程。
环保工程:包括废水治理(1个容积2m3的临时沉淀池、1个容积10m3的临时化粪池),噪声治理(各种消声减振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系统(箱式变压器底部各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2m3的事故油池,共4个)。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基础开挖、材料运输和装卸、物料堆放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采取四周围挡、防尘布遮盖、洒水降尘、采用尾气排放合格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不在场地设置混凝土生产系统、砂石料加工,也不产生养护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出入场地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设置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浇灌,不外排,且禁止向灵岐河、那拔镇六洲村江洲屯水源地方向进行浇灌。此外,在地表水边界内不得进行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严禁在灵岐河内清洗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电池板的冲洗废水,不含清洗剂,直接由光伏板下方的植被吸收或自然蒸发。
(三)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废电气元件及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施工弃渣全部用于场地平整、管沟回填、道路铺设等,无弃土外运;废电气元件及废包装袋中的可利用部分由生产厂商回收处理,不可利用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周边村屯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光伏组件(废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废支架、废变压器、废变电箱柜、废逆变器等设备)、检修废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油桶,若发生变压器事故还将产生事故废油。废旧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处理;检修废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油桶由厂家在对变压器进行定期维护、更换后回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事故废油排入变压器底部的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后,油品回收继续使用,剩余的少量池底含油沉渣清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需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源,对高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同时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组织运输车辆尽量避绕居民区,经过村屯路段实行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箱逆变一体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巴马机场高速两侧50±5m范围内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55m~200m范围内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其余范围内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禁止随意砍伐林木或捕杀保护动物;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鸟类及哺乳类野生保护动物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地基开挖应避开雨天作业,并及时压实;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对裸露坡面雨天覆盖篷布进行防护,尽量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并结合该区域原土地利用情况复耕和恢复植被,还需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改变。
(六)落实电磁环境污染和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对变压器、断路器、电流电压互感器等产生电磁场的电气设备进行屏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缝密封;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和开关柜设备,所有设备和元件设计合理、安装精良、连接精密,尽量避免或减少电晕和火花放电;选用透光率高的太阳能电池,并对电池表面进行绒面处理或者镀减反射膜技术,降低反射率;合理布设光伏板角度,采用最佳倾角以降低光污染。同时加强运营期的管理及日常维护,运营期定期监测,确保厂界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限值。
(七)要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工作。根据《报告表》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划分重点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域为贮油坑、事故油池及排油管道地面,采取的防渗技术措施要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
(八)要落实和开展《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监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九)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证每台箱式变压器配备的事故油池具有足够的容量,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变压器油泄漏事故。
四、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田东大队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百色市田东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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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3796/MJQ4gaABMqitpwL56xs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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