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市从化区政通路北侧地块新建学校项目 已由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从发改投批〔2026〕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广州市从****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广州市从化区政通路北侧地块新建学校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政通路以北,石坑大埔街以东。
2.3工程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本项目建设范围用地面积为43843.93㎡,新建总建筑面积32000㎡(****楼计容建筑面积1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9300㎡,不计容建筑面积2700㎡。另外,建设内容还包括室外运动场地、室外其他工程、景观绿化、硬化铺装等配套工程。具体以项目规划报建的规模为准。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3843.93平方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二级;总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8800平方米,地下约32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784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3.6米,最大单跨跨度32.2米,人防工程防护等级核六常六级。测量规模为0.097平方公里地形图。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2005.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78.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47.36万元(含建设用地、管线迁改及占地补偿费3525.55万元),预备费879.99万元。
2.4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5980.56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9.06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03.49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478.01万元。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各子项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子项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2.5计划总工期:355日历天,暂定从2026年10月31日开始,至2027年10月20日竣工完成,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勘察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要求详见合同。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本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1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招标人提出的设计深度和设计深化要求,符合本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5032-2022)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竣工验收合格;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项目所涉及的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质量等级评定合格。
2.6.4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确保不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的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市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标准。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2.6.5绿色建筑建设目标:□一星 ☑二星 □三星,且必须满足广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要求,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本合同的要求。本项目应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24年版)《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2020等规范及相关指引要求,同时根据《****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中期目标要求的通知》要求,从化区绿色建筑目标单元部分基础目标单元更新调整为核心目标单元。设计单位应配合业主申领绿色建筑标识。
2.7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2.7.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7.2招标内容: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BIM技术应用、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承包范围如下:
(1)工程勘察范围包括且不限于:①工程勘察工作:工程测量,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点测量、地形图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工程物探,包括但不限于盲探管线、管线探测。②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项目现状条件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设计招标范围(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内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各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整版施工图编制、完成施工深化图纸的确认并加盖审核章、配合完成工程验收和配合完成竣工图审核盖章(含验收通过)等、设计变更(含其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等。
(3)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保险,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承包人应当购买的社保、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专业协调及配合,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移交、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图编制、竣工图编制、结算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工程保修等)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
(4)BIM技术运用: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具体承包范围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招标内容详见合同约定。
2.8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对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及设计协调服务(包括设计协调服务、驻场服务等)等全面负责;承包人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说明、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和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通水、包通电(低压柜出线后的)、包运行维护管理、包向相关部门报建/报批手续、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施工图深化设计、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
2.9前期服务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10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2.11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具体要求详见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勘察方提供):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①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gov.cn)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不免除中标人的相关责任,但不得再次分包。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勘察方提供)的要求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提供)的要求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的要求为: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备注:①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②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④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不少于2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8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2026年8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③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相应任务方提供)***平台中登记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gov.cn、《***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gov.cn)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否决其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2日15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2日15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 下载招标文件。
4.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4.1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10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最新指引。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3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4***网上投标登记时,***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5.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5.6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时间:
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15分至2026年10月13日10时30分;
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指定开标室。
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时需提供法定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电子光盘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
5.7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30分;
5.8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平台(网址:http://www.****.com)、***网(网址:https://www.****.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网发布的为准。
7.其他说明
7.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7.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平台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7.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中心
联系人:彭炫 联系电话:020-****2215
联系地址:广****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志华 联系电话:020-****3274
联系地址:****路****号****大厦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中心
监督电话:020-****8635
联系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巷****幢2层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从化区纪委监委机关
投诉电话:020-****3260
联系地址:广州****路****号。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215
地址:广****路****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平台提交,***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http://www.****.cn)。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2.因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招标人:广州市从****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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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3445/xp5MyKABMqitpwL5Rzq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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