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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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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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顺塑胶年产550万件汽车零配件项目 |
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后福村后福30号,租赁福州宏辉机械有限公司1#、2#厂房 |
福建宏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后福村后福30号,租赁福州宏辉机械有限公司1#、2#厂房,租赁面积5331m2。年产汽车塑料零配件550万件,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 |
1、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排放参照执行《****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水质控制限值)***网,生活污水排放量≤1320t/a。 2、项目应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提高车间内废气收集效率。注塑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标准,涂装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标准,厂区内、企业边界监控点无组织排放1h平均浓度值分别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表4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和有组织排放分别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限值。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西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执行。 5、项目建成后允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2.070t/a。今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调整核定,你司应按照执行。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6、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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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贝林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木质实木家具6.6万件生产项目 |
位****路****、25号5#厂房第三层、第四层 |
福州贝林工艺品有限公司 |
福建皓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位****路****、25号5#厂房第三层、第四层,建筑面积3072.7平方米,租赁福建省奥德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年产木质实木家具6.6万件,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4.5万元。 |
1、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本次建设项目部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回用水应设置流量控制装置,并做好台账管理;其余生产废水作危废处置,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排放参照《****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水质控制限值)***网,生活污水排放量≤252t/a。 2、项目应优化总平布局,合理密闭有机废气产生车间,提高有机废气收集效率,有机废气应经收集处理有组织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家具制造)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表4标准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执行。 5、项目建成后全厂允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284t/a。今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调整核定,你司应按照执行。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6、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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