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论 | 处罚日期 | 处罚机关 |
| 安徽冠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124MA2MTRYC7J | (全)应急罚〔2026〕2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罚款 | 2026/9/17 | 全椒县应急管理局 |
| 滁州一木家具有限公司 | 91341124MAEMAP267D | (全)应急罚〔2026〕25号 | 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五)粉尘清理和处置。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 | 人民币贰万壹仟元罚款 | 2026/9/9 | 全椒县应急管理局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2313/-qZZI6EBMqitpwL5AyBL.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