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事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竞价内容:
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4年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福利彩票公益金计划安排如下:
根据浙财社〔2023〕27号文件精神,下达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补助10万元
根据浙财社〔2023〕27号文件精神,下达乡镇康养联合体项目补助10万元。
根据浙财社〔2022〕85号文件精神,下达未成年人保护站工作站项目补助3万元
根据台财社〔2023〕32号文件精神,下达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设项目补助3万元
二、2024年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浙财社〔2023〕27号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补助10万元。当年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目标完成率100%。
项目内容:用于支付养老服务提升资金补助。
项目绩效:对辖区内民办养老机构设施基础,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二)浙财社〔2023〕27号乡镇康养联合体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康养联合体”补助,当年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目标完成率100%。
项目内容:用于支付****中心建设康养联合体”补助。
项目绩效:乡镇级康养联合体,****中心等为主体,联 合基层医疗机构,延伸家庭养老床位,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养服务。康养联合体,为更多失能失智和失能高风险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康复训练和生活照护等服务。
(三)浙财社〔2022〕85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当年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27609.5元,目标完成率92.03%。
项目内容:用于支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按要求完成内部建设,包括未保站内外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制度上墙及未保相关物品购置。
(四)根据台财社〔2023〕32号,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设项目补助3万元。当年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3万元,目标完成率100%。
项目内容:用于支付海英养老院、大路曹养老院、福顺养老院三家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设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打造更加洁净、卫生放心的饮食安全环境。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街道福利彩票公益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20日
项目概况: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号码: 0576-****0003 有效期限: 2026-05-21 02:28:28 - 2026-05-27 02: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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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22926/WAUbbaABLRKCxEZfS5y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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