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机关事物管理局、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联合下发的《辽宁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辽机管【2012】27号,根据《辽宁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辽机管资【2018】6号和《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对我校现有一批待报废资产需进行专业处置。为确保报废流程符合环保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按学校采购管理办法,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一、报废资产概况
1.资产类别: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及动植物类。
2.处置要求:
(1)依法依规完成资产拆解、回收或销毁。
(2)提供正规的《辽宁省废旧商品统一回收凭据》清单及相关环保文件。
(3)需自备工具上门清运。
二、其他要求
1. 请按以下方式报价:按一口价总价报价。
2. 报价需包含:运输费、人工费、处置费等全部费用。
三、报价函构成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回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密封,封口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采购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诺。
3.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税金。
五、评审原则
由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地点及时间要求
请有意愿的回收单位于2026年8月24日8:30-8:45到达学校,对资产进行现场盘点与核实,2026年8月25日15:30前将密封的报价资料(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送至或邮寄给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柏叶306号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处,邮编: 110000 ,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024-****1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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