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石油分公司2026年-2028年度办公家具框架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林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LZC2026-X3-1-185-XYGC
项目名称:广西桂林石油分公司2026年-2028年度办公家具框架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预算金额:300000.00元(均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响应人,响应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4.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https://****.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响应人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全响应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7.被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不能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8.响应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9.响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二选一):
(1)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路****号****楼领峰A座610室)现场获取文件: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身份证明(根据获取人身份提供):
1) 法定代表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委托代理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可参考公告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获取文件。请响应人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xi****@****.com),并在邮件中写清楚联系人及电话: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 身份证明(根据获取人身份提供):
1) 法定代表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在邮件中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 委托代理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可参考公告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 采购文件工本费转账底单。
如未能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而造成无法联系响应人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负。采购文件工本费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盟商务区支行,银行账号:7719 0170 0110 101),响应人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获取采购文件”)。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路****号****楼领峰A座610室)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二选一):响应文件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或由响应人现场递交。
3.1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的响应人,请遵守以下约定: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5:00~17:00。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联系人实际接收并完成登记,方视为有效送达。逾期未完成有效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由此产生全部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2)响应人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送达。
(3)响应人在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在包裹中单独提交《邮寄响应文件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4)响应人邮寄快递包裹且快递包裹显示签收后,须第一时间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收件人,以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已收到快递包裹。否则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路****号利海•****楼领峰A座610室
收件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2260(转628)
(6)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参与现场投标的响应人(或监督人员或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密封性进行签字确认。
(7)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①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响应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响应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等工作,响应人必须按照《响应报价一览表》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电话和联系方式。
② 如响应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响应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2通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即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书面通知(《弃标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邮件发函至xi****@****.com)。
2.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参与询比采购。
3.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响应人可自主选择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的银行账户转出,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桃源支行,银行账号:6197 5749 8910】;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的,响应人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注:采购项目如有多个标段且响应人投多个标段的,建议按标段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便后续办理退还手续)。
七、发布公告媒介
***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gov.cn:9000/)、***网(http://www.****.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林石油分公司纪检监督室。
九、采购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林石油分公司
地址: ****路****号
联系方式:张工,0773-***2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路****号利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方式:黄弋珊,0771-***2260(分机号628)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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