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京九院区)近期拟采购免陪照护服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咨询,现将咨询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名称:医院免陪照护服务
2.服务内容:为我院指定“免陪照护病房”的住院患者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生活护理服务,同时根据院方安排兼顾各病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3.服务期限:贰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参与遴选活动。
2.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项目需求
1.服务内容:免陪照护病房患者生活护理服务。
2.收费标准:
(1)患者端服务费:按照级别护理标准由供应商向患者收费,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入院不论护理服务何时开始,计为完整床日,出院不论护理服务何时结束,不计为完整床日。供应商除级别护理费之外不能向患者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医院端管理费:供应商向医院缴纳一定比例管理费。管理费计算:管理费按服务商当期实际向患者收取的陪护费总额的固定百分比缴纳。
3.报价要求:请服务商在报价表中明确填写管理费费率(%)。(例如:填写“3”即表示按陪护费总额的3%缴纳)。
4.免陪照护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足够数量、相对固定、训练有素的在册自有护理员及专职驻点管理人员。
(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护理员进行相关培训(培训覆盖率100%),供应商提供的护理员必须经过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并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由医院负责对护理员日常的管理以及考核。
(3)供应商应认真做好护理员规范化管理工作,设置多渠道意见反馈通道,保证及时准确地收到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的反馈意见。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分析,并有持续改进措施、效果反馈等,对考评不合格的护理员不再进行录用。
(4)供应商应建立和完善护理员管理考评机制,明确考评内容和考评方式,每月对护理员职业道德、服务水平、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护理员应解除合作关系。
(5)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医院协调和处理各类因免陪照护服务产生的纠纷,由于护理员工作或服务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护理员的基本要求:
(1)护理员必须经过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技术培训,并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原携带者,无残疾,持有近1年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患有精神障碍、传染性疾病等疾病及吸毒等人员,不得从事护理员工作。
(3)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护理部、病区护士长、采购人的管理,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挑选服务对象。
(4)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及不良嗜好,无不良信用。
(5)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交流的能力。
(6)按医院规定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戴戒指、长指甲和染指甲。
(7)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工作主动勤快,耐心细致,不泄露患者的隐私和秘密,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不刁难训斥患者,不与患者家属争吵。
(8)洁身自爱,不向患者及家属索取钱财,不接受患者红包,不能有贪小便宜和盗窃行为,不得私下接单。
(9)保持病区安静,不得大声讲话、喧哗,协助维持病区秩序,请探视者按时离开病区;保持病区环境整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防止交叉感染。
(11)坚守岗位,除由护士安排外出陪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要保证患者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如跌倒、坠床、烫伤、误吸等。
(12)护理员在护士指导下做好患者生活护理及协助基础护理,不得从事专业技术性护理工作,不得利用医疗资源额外收取患者费用等,不允许其随意进入办公室、治疗室、值班室、护士站等工作场所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禁止介入医疗活动,如向患者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情况、推销药品产品等行为。医疗物资不得随意触碰。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9月21日
2.报名方式:通过邮件报名,邮箱:gy****@****.com
3.邮件内容:
(1)报价文件:含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商详细地址及电话、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证、报价单(见下表,报价处需盖公章)、业绩(如有)。以上内容均须盖有公章的扫描件。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邮件主题以“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方式命名
4.联系电话:184****2248
五、咨询方式
我院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以下任一咨询方式:
1.现场召开信息咨询会。
2.电话或视频连线等方式咨询。
3.咨询材料足以了解项目信息的,不再向报名公司咨询。
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并将附件可编辑电子文档和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本次咨询仅作为前期市场调研,不给出最终结果。
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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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管理费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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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免陪照护病房患者生活护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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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14764/xQsso6ABLRKCxEZfCLJ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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