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交通工程分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入围征集 | 项目编号: | GQQY-KJ2026090022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括: | 2.1项目概况: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交通工程分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库框架协议。 2.2采购内容:协助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交通工程分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开展工程施工全流程辅助型人力资源工作,供应商入围数量3-5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资格,提供有效期内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供应商应为国家合法纳税人。 (4)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未处于破产状态。 (5)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本部及各项目部,各安排1名人事专员提供驻场服务;驻场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在职员工,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人力资源相关从业经验,提供驻场人员劳动合同、近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服务期覆盖合同履约全过程;此项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另行计费,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的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采购单位信息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交通工程分公司 |
| 联系人: | 李梦娜 |
| 联系电话: | 186****5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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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13261/vJ01x6ABMqitpwL5reM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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