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审管发〔2025〕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511-640221-04-01-55304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大厅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满足企业群众政策咨询、网上办、自助办等多方位办事需求,以更优的政务服务环境和举措提高办事群众便利度和满意度,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推进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政务大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建****楼(东侧)原有服务台、服务台烤漆玻璃及不锈钢踢脚板;重新打造服务台OSB板基层33㎡、木饰面铺贴33㎡,制作大厅立柱异形OSB板基层及面板11㎡、大厅立柱黑色镜面不锈钢12m、大厅服务台线型灯、适配器、大厅服务台不锈钢踢脚板27m、木饰面同色收口条30根;****楼异形多功能组合办公桌3组、多功能组合办公椅15把、接待区皮质座椅2个、等待区皮质沙发2组,购买办公区绿植盆栽;****楼门厅异形服务台1套、线型灯、适配器1组,****楼异形皮质沙发1套、休息区茶几及坐凳2个、休闲桌椅组合(一桌三椅)2套,电路改造及成品保护1项,材料搬运、地面瓷砖保护、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费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6万元,其他费用3.6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
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网***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13224/3DHHCJwBJ4i9JSOwIGt-.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