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山市端芬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路****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7144
传 真:0750-***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台山市端芬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路****号 |
|
建设单位 |
台山市端芬镇卫生院 |
|
项目概况 |
台山市端芬镇卫生院位于台****路****号,项目占地面积9920平方米,建筑面积8264平方米。医疗机构类别为乡(镇)卫生院,核准床位数为160张。 |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外排综合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2026年修改单表2排放标准的较严值。 |
|
公众参与情况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13110/0xI7zKABLRKCxEZf8GO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