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发展改革委、东临新区经发局:
报来《关于核准东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请示》(东发改字〔2026〕3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用电负荷增长需求,***网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建设东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605-361000-04-01-127322)。
***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抚州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抚州市东乡区、东临新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变电工程
1.东升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主变规模1×50MVA变压器。110kV进出线2回,采用单母线接线;35kV出线2回,采用单母线接线;10kV配置10个馈线柜,采用单母线接线。
2.孝岗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在孝岗220kV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一个。
(二)线路工程
1.孝岗~东升110kV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约11.68km,其中双回路设计单边挂线约1.05km,单回路设计约10.63km,导线采用2×240截面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改造架空线路约0.3km,改造线路导线采用JL3/G1A-300/4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共新建杆塔49基。
线路走向:线路自220kV孝岗变110kV间隔侧西起第7个间隔(已建110kV孝鄱线间隔)架空出线,向东北方向架设约0.15km左转,向西北方向架设至陈家东南侧左转,向西南方向架设途经洋仓村、湖墩埠,跨越东昌高速,继续向南架设,跨越沪昆铁路至郑家村西南侧,跨越35kV王桥线后钻越110kV孝东、孝虎双回线,与110kV孝东、孝虎双回线平行走线,跨越沪昆铁路货运支线,继续向南走线至东岑官塘水库至丁家村东北侧钻越800kV宾金线后再钻越220kV松孝线,最后架空接入拟建110kV东升变110kV构架。
拟建的孝岗~东升110kV线路工程出线间隔利用110kV孝鄱线,将110kV孝鄱线间隔调整至220kV孝岗变西起第9个间隔。拆除110kV孝鄱线1#-2#塔,新建0.3km线路接至原110kV孝鄱线2#-3#档中。
2.东升~东临110kV线路工程。新建单回路架空线路约20.564km。新建导线采用JL3/G1A-300/4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共新建铁塔69基。
线路走向:线路自拟建110kV东升变东北向起第2个间隔出线,右转向东南架设至麻溪村东北侧,右转向西走线至罗井村东侧右转,继续向南走线,跨越35kV虎黎线、35kV集电线路,避开罗坊艾家、畈上高家、王方高家、墩头高家、江背村至罗湖村北侧,继续向西南走线避开五桥村、老岭下、悠久塘、南塘、古塘,跨越35kV黎岗线后继续向西南走线,避开段溪村、辋湖圳、水南村跨越2次35kV集电线路至岔背饶家西北侧,连续钻越500kV鄱抚I、II双回线、220kV云施I线、220kV云施II线至上头黄西侧左转避开揭家村,最后架空接入拟建110kV东临变110kV构架。
四、项目总投资为797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981.2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江西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考虑节能因素,采取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下一阶段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东乡区、东临新区的规划发展进一步优化线路工程路径设计;完善变电站接线布局,优化电容器组选型,完善消防和事故油池设计,确保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行。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文件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依法依规实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26-2030年)的通知》(赣能电力字〔2026〕54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抚城规用字第3610032026XS00076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土国用〔2015〕第A108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抚州供电分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林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县(区)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抚州供电分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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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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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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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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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抚州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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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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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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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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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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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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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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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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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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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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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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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勘察事项估算金额为72万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公开招标;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项目建设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4〕819号)等规定,须招标***平台进行交易,***网***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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