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6年9月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加工20万件铁件工艺品和10万件智能工艺品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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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加工20万件铁件工艺品和10万件智能工艺品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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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福建省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光电产业园(C-2地块)的2-5#、2-6#、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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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溪县海淘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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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泉州金泰宝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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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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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8750.49m2,建筑面积49188.82m2,年加工20万件铁件工艺品和10万件智能工艺品。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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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喷淋塔、喷漆水帘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砂滤+压滤)***网排入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溪分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出租方***网排入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溪分园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喷粉废气经“滤芯+二次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粉烘干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和喷漆烘干废气共同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过渡期,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高效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远期,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声降噪,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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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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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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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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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中心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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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13023/l0qLzKABni4p5U9Xo_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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