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许可〔2026〕49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来苏镇观音井村、柏树桥村等村2027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永川区来苏镇观音井村、柏树桥村等村2027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605-500118-04-05-517864)和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及专家组对该初设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永川区来苏镇观音井村、柏树桥村等村2027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中心。
三、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
四、建设内容:
龙虾育苗基地钢架棚33000m2,尾水处理生态湿地1768m2,人行便道(宽1.0m)1060m,3m宽C25****道****m,墙面真石漆粉刷17455m2,矮围墙1005m,屋顶仿木栏栅2590m2,屋顶彩钢刷漆2398m2,***平台2处,厕所1座,透水砼人行便道(宽1.2m)1032m,生态停车位12个,场地平整1841.36m2,文化展示牌31.55m2,围栏250.80m,塘内清淤400m3,安全标识标牌4个,休息石凳6套。
五、建设工期:同意建设工期10个月。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1214.0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990.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66.13万元,基本预备费57.81万元。具体以投资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七、其他
(一)你单位负责本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期间的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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