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48套分布式配电及制冷模块(预计1320个机柜),含配套材料及相关设备的交付调试。
1.1.2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2个月,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剩余时间为合同结算考核期。
1.1.3服务地点:全疆。
1.1.4★项目预算:框架合同上限含税金额7051.2万元。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2家中标,份额:70%:30%。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满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分。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 标包1 | 微模块 | 套 | 48 |
2.1★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范围要求:****中心类(包括但不限于IDC****中心****中心****楼***网基地或云基地等)分布式配电及制冷模块类产品供货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20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注: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1)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
2)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及该发票在***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
3)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有效发票累计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较小总金额为准。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以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若“框架如无订单或结算单,发票中的产品明细与其对应的有效合同中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也计入业绩”。
4)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5)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6)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①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②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③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7)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8)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
2.1.4标准化资质: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原厂)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2.1.5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4)其他要求:未列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清单(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2.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路****号
联系人:邸经理
电 话:139****0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院二栋首层
新疆地址:乌鲁****城
联系人及电话:梁廷宇135****9658;冯立泉188****7888;符兰;孟翔。
邮 编:830000
电子邮件:44****@****.com
纪检组(检察室)招标投诉电话:139****0000-838068(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11.1 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评审,请各单位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条件,对所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一经售出,售后不退。
11.2 请注意本项目为结构化项目,需使用投标辅助工具制作,在制作中遇***网技术支持,电话: 400****860-2-02。
11.3 2023年3月1日起,***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在ES系统“供应商管理-投标管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菜单页面中选择当前项目进行缴纳申请,系***平台。支付中遇到问题咨询: 400****8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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