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叉车采购公告
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分所采购叉车,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名称: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叉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202642864)
二、采购要求及其规格要求
(一)项目预算采购限价:60000元。该预算与供应商报价只包含叉车到交车地点的运费,不包含其他费用。该价格为采购人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的固定不变价格。除公告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采购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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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参数配置(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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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数类别 |
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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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升重量 |
≥3.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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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起升高度(标准) |
≥40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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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门架全高(货叉落地、门架垂直) |
≥21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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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货叉起升最大高度(带挡货架) |
≥42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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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货叉尺寸 |
≥137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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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轴距 |
≥17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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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重 |
≥460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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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最小外侧转弯半径 |
≤24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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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最小内侧转弯半径 |
≤8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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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排放标准 |
国四(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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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动力方式 |
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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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变速箱 |
手动换挡(机械变速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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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轮胎 |
充气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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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停车制动器 |
机械-手动式 |
三、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从2026年9月8日9:00至2026年8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在采购公告期内,由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分所 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公告结束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分所负责审核报名材料。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公告期满,若征集到3家及以上意向供应商,***网络竞价的方式,实行低价中标原则;竞价过程中须至少有 3 家供应商提交有效报价,否则本次采购作废。
若成交人以资金、技术、服务期限等非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选择确定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成交(以最后一轮的竞价作为依据,判断最终成交排名,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竞价。
在竞价过程中,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的或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发送成交通知书前,应当要求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三)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价等),均视为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平台(https://****.com)***网络竞价的相关操作。凡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法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名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2023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1.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所供叉车制造商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所投叉车型号须取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并在有效期内,覆盖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额定起重量等)。
(三)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向西南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以到达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意向供应商报名提交资料时,须提供承诺函(参考附件1)、营业执照、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等,上传不全者无后续竞价资格。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平台(https://****.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三)本次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 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未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服务期限
在合同签订后,按公告与合同的要求送货,并提供货物的附属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合同约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点:四川省达州市(以实际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叉车托运指定地点为准,此地点应在达州市内)。
(三)验收标准:
1.叉车到达指定地点后,由双方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叉车数量、叉车的配置清单(包括使用说明书、叉车合格证书等)和外观。签收仅仅是叉车在数量、外观、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但不能免除乙方对于叉车质量缺陷或瑕疵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免除甲方因叉车质量问题向乙方索赔、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叉车有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形,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叉车,乙方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在未通过验收之日起5日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及标准的叉车。
3.叉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若甲方对叉车质量有异议,但必须通过检测才能判断,甲方有权单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质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质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叉车验收时,乙方须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叉车出厂合格证原件、说明书原件、三包凭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等随车全套资料原件。乙方不能完整交付前述资料的,必须在3日内负责补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价款结算
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叉车抵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完整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采购方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全部尾款。
(五)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叉车(含零部件以及国家强制要求的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能正常使用,且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售的叉车,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特种设备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叉车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叉车均应有制造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供应商交付的叉车为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等),所交付的叉车必须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必须是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无水泡、无事故等的全新叉车。
4.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叉车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5.因本次购买叉车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6.因叉车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7.叉车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8.整车质保期为12个月或2000工作小时,二者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设计、制造、装配工艺及原厂零部件质量缺陷造成的故障、损坏,供应商须免费提供零部件更换、维修及上门服务,承担全部人工、配件、往返运输等相关费用。
质保期内,因采购方人为操作失误、擅自改装、外力撞击、非正常工况使用、未按说明书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坏,供应商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抵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保障设备故障及时修复,由此产生的所有维修费用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质保期限届满后,供应商为设备提供终身技术服务支持,相关上门费、工时费、配件费均由购买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七、售后服务事宜
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交款方式: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1.潜在供应商在缴纳交易保证金时,***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因操作不当造成保证金缴纳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3.***平台缴纳的每一笔费用对应一个交款子账户,每笔费用对应的交款子账户皆不同,转款时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的子账户信息转账,若账户信息填写错误,将导致该笔费用缴纳不成功。若在费用缴纳的规定时间内,仍有继续参与采购活动的意向,请重新正确填写交款子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4.查询缴纳子账户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供应商应在【投标业务管理】-【子账户查看】中查询已生成的子账户明细,查看账目款项的缴纳状态,确保项目保证金正确缴纳。
(二)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或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若有质疑或投诉的,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的保证金;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三)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还有权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2)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4)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供应商提交《意向供应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供应商在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10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1)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采购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直接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采购方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九、竞价规则
***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其中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分所组织竞价,***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金额):60000元。
2.单次最低减价幅度(金额):500元。
3.单次最高减价倍数(取整数倍):10倍。
4.限时报价期:15分钟。
5.延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不管有无出价,均自动延时):120秒/每轮。
十、报名
报名地址:https://www.****.com
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028-****3300
采购人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36****5383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18-***8025
采购人: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分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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