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4-26J6-FG1772
一、采购条件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以下简称“使用人”)需要,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的尾水钢模台车、钢筋台车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
2、项目概况: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境内的雅砻江干流上,工程场址位于雅江县呷拉镇,****城约25km。
3、采购范围: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所需尾水钢模台车、钢筋台车。
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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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估单台/套重量(吨) |
预估总重(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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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模台车 |
简易钢模台车(L=12m) |
台/套 |
4 |
40 |
160 |
台车包含轨道(型号P43,按单条隧洞12仓考虑,两条隧洞576m)、预埋件、夹轨器、限位架等配套设施。台车重量为预估量,包含模板重量,具体以厂家设计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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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筋台车 |
简易钢筋台车(L=12m) |
台/套 |
4 |
15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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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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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询比采购仅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重量偏差应控制在报价人提供设计重量的±3%以内(不含附属材料,如:电缆线、液压油、电控柜等),若实际供货吨位(过磅数)与投标设计重量偏差在±3%以内按投标重量结算,超过-3%按实际过磅量结算,超过+3%按投标设计重量结算。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采购数量发生偏差时,成交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在合同履约期间,买方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或对以上材料的规格、数量、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进行调整,并以“供货通知单”的形式正式下达,卖方应无条件接受。
5、交货时间:具体以使用人供货计划要求时间为准,供货期限至买方工程完工。(卖方不得以供货数量少等原因拒绝或延迟供货,也不得以数量为由索赔,买方也会考虑卖方运输成本下达订货计划)。
6、此次尾水钢模台车、钢筋台车为成套供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钢模台车:配套钢模板、4套台车总共配套567米轨道(含压轨器、膨胀螺栓等固定件)、制动及牵引系统、液压系统、配套配件、孔洞封闭、平台满铺、护栏、踢脚板、附着式振捣器(规格型号由投标人与采购人联合确定)等。单台钢模台车长12m,台车整体采用拱架+40cm*150cm小模板组合形式,模板面板厚度4mm。台车脱模方式为液压辅助脱模,电机驱动行走,并配备附着式振捣器,模板应考虑开孔。此外,台车需拆卸周转使用,设计时应考虑拆卸转运再组装问题;
(2)钢筋台车:端头配置1套环线钢筋起吊装置,行走机构设计暂定为钢轨结构等;
交货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呷拉镇两河口混蓄电站联合体指定交货地点,车板交货。
7、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8、结算支付条款:
8.1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按照合同规定及买方收货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于本月20日前办理《材料结算单》。
8.2卖方于本月25日前提供以下资料后买方入账至财务共享系统:
(1)经买卖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盖章的材料结算单;
(2)与结算单总金额一致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8.3货款支付:买方收到以上资料后入账至财务共享系统次月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因工程款滞后等原因导致价款支付延误,卖方都不能以价款支付延误为理由延缓或拒绝向买方发货或拒绝提供相关服务,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或六个月内(含)的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川投链信等方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建行e信通承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贴息费由卖方承担。
9、其他:钢模台车、钢筋台车结构设计总图、大样图等(响应人提供PDF格式图纸即可,但对于中标人而言,如采购人需要,响应人应该提供相关的CAD图纸,采购人获取的CAD图纸仅仅用于方案报批等使用,对电子版图纸的使用必须尊重中标人的知识产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钢结构加工制作专业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专业钢结构加工制作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本次采购产品)。
2、供应商在近三年(2023年09月01日至今)应具有台车的供货业绩,且台车业绩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合同不少于2份,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每份合同至少一份)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清晰可见辨认,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数量和金额等信息完善,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最近一年企业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时间后的财务报表即可。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参与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0月1日10:00获取文件结束前(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需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响应文件开启由“***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平台(http://www.****.com)***网(http://****.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
地 址: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呷拉镇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联合体
联 系 人:姜宇航(项目部)
电 话:199****0772
使 用 人: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
地 址: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呷拉镇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联合体
联 系 人:姜宇航(项目部)
电 话:199****0772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
电 话:199****3258
电子邮箱:49****@****.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两河口抽蓄总承包联合体纪委办公室(187****2068)提出投诉。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五局·成都院
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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