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品信息
二、项目说明
1.品名:纯碱
2.起止地及箱型箱量:56吨 28吨/小柜;
曹妃甸港-广东省广州市南****路****号
3.发货日期:2026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左右
4.免堆存、免用箱要求:船公司自带目的港免用箱期。
5.中标价格确定:报价为一次公开报价,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承运。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不能满足全部运输需求或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最低,结合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纯碱销售意见,根据船期、工厂出货情况等因素,选择一家供应商承运。
6.账期:向我公司开具合法有效税率为9%的海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收到运费发票后30日内以现汇方式支付运费。
7.其他:不含装箱费,不含卸货费用,含货损等费用,目的港送货为直拖送货。
8.报价单(统一采用A4纸打印,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报价时上传。
9.本次采购可能因工厂生产计划调整而变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要求首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首次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近3个月完税证明(增值税和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盖红印公章。
2.供应商应保证相关资质的真实性。若备案资质有更改需提前通知我公司并及时更新资质。
3.对与唐山三友集团合作过程中有过重大违纪问题的供应商,不许参加报价。供应商股东、高管人员不得与唐山三友集团职工有直接关系。
4.中选供应商在首次承运前须以现汇形式交纳50万元风险保证金,若中选供应商为船公司,风险保证金交纳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该风险保证金不计息,在承运期间货物无损失赔付责任的,我公司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业务无异议90天后将风险保证金返回给中选供应商。若中选供应商在实际承运过程中,因其责任造成我公司损失的,我公司则按所发运货物的销售发票价款以及因中选供应商原因导致我公司客户向我公司提出索赔款项的,一并从风险保证金、海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选供应商补交。
四、报价电子签章使用规则
盘外供应商报价必须使用电子签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132***
电子邮箱:********@****.com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 1 | 曹妃甸港-广东省广州市南****路****号 | 柜 |
二、项目说明
1.品名:纯碱
2.起止地及箱型箱量:56吨 28吨/小柜;
曹妃甸港-广东省广州市南****路****号
3.发货日期:2026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左右
4.免堆存、免用箱要求:船公司自带目的港免用箱期。
5.中标价格确定:报价为一次公开报价,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承运。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不能满足全部运输需求或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最低,结合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纯碱销售意见,根据船期、工厂出货情况等因素,选择一家供应商承运。
6.账期:向我公司开具合法有效税率为9%的海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收到运费发票后30日内以现汇方式支付运费。
7.其他:不含装箱费,不含卸货费用,含货损等费用,目的港送货为直拖送货。
8.报价单(统一采用A4纸打印,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报价时上传。
9.本次采购可能因工厂生产计划调整而变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要求首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首次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近3个月完税证明(增值税和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盖红印公章。
2.供应商应保证相关资质的真实性。若备案资质有更改需提前通知我公司并及时更新资质。
3.对与唐山三友集团合作过程中有过重大违纪问题的供应商,不许参加报价。供应商股东、高管人员不得与唐山三友集团职工有直接关系。
4.中选供应商在首次承运前须以现汇形式交纳50万元风险保证金,若中选供应商为船公司,风险保证金交纳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该风险保证金不计息,在承运期间货物无损失赔付责任的,我公司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业务无异议90天后将风险保证金返回给中选供应商。若中选供应商在实际承运过程中,因其责任造成我公司损失的,我公司则按所发运货物的销售发票价款以及因中选供应商原因导致我公司客户向我公司提出索赔款项的,一并从风险保证金、海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选供应商补交。
四、报价电子签章使用规则
盘外供应商报价必须使用电子签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132***
电子邮箱:********@****.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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