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化粪池清掏和污水管井疏通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我部的化粪池清掏和污水管井疏通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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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服务 地点 |
服务期限 |
预计采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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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某单位化粪池清掏和污水管井疏通 |
选定1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接对化粪池、污水管道、污水井、污水坑、隔油池等进行定期检查清理等施工任务。 |
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宿州市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026年10月中下旬 |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7日-10月1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拟设定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gov)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至邮箱12****@****.com 。
联系人:王先生 1930151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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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11845/M0UcraABni4p5U9XktM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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