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冷链(重庆)智慧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EPC项目
厨房设备材料供应及安装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冷链(重庆)智慧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EPC项目厨房设备材料供应及安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交冷链(重庆)智慧产业园项目(二期)厨房设备材料供应及安装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693977 。
1.3 采购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冷链物流区及综合配套区,总建筑面积71355.91㎡。主要建筑为1****中心、1****中心、****楼、***平台等。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厨房设备材料供应及安装,含厨房设备、厨房排油烟及补鲜风部分,***网烟罩连灯7.95m、***网烟罩连灯1.4m、牛角罩1套、静音型柜式离心风机(洗碗间排气风机)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烹饪间)1套、烟道不锈钢排油烟立风管133m2、不锈钢排油烟风管110m2、蒸发式冷气机1台、排油烟风机及补鲜风系统控制电箱1台等,详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
2.2 交货期: 2026-10-10 。
2.3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
2.4 物资质量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本次招标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报价,代理商应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在有效期内,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合法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类似项目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工作内容和签订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9月17日12时00分至2026年9月2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4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扣留当期结算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于30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80%款项;待最后一批货物交货验收满六个月并完成合同结算后 30 天内支付至合同结算总额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30天内支付至100% 。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本合同签约价的10%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以扣留材料款的形式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需方在每期材料款中扣除10%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_。
10. ***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冷链(重庆)智慧产业园项目经理部综合管理部
举报电话: 134****7008
12.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
联系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陈映明
电话: 138****4658
电子邮件: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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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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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询比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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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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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在报价结束时间3日前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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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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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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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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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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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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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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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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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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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 (注 :此处应填写资质证书的名称、等级、专业、颁发机构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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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至2025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至2025年(供应商的 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 :有财务要求的,应选择两种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一种作为财务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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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R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近年是指:2023至2025年。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订单 R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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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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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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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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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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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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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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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
1~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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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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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2026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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