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辽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供方: 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2026-08-14签订的《 辽阳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6-211000-01838-001-0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调整至辽阳帐号,开户名修改不一致,需要改回再支付。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辽阳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帐户信息
现调整为:
供应商银行帐户信息
二、补充事宜
无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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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公章): 辽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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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公章):
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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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105/S5IGeqABMqitpwL5rH8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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